****对2025****联通**移动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2025****联通**移动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信令解析设备2台、日志合成设备9台、现网监测设备 日志合成软件85套、省级平台软件升级改造1套。
1.2到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上线;
1.3采购预算:176万元(不含增值税);
1.4交付地点:**;
1.5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6项目类型:货物;
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2025****联通**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升级扩容工程采购方式论证会会议纪要(2025年10月20日)》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移动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工程,需与现有网络平滑对接,与现网设备在协议、接口等方面兼容,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进行直接采购。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移动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工程,需与现有网络平滑对接,与现网设备在协议、接口等方面兼容,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进行直接采购。
(2)根据中国****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或安全设计与集成)。
(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范围内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类销售业绩案例至少一个。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等,要求能体现合同金额及内容,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①如提供固定总价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框架协议下相应订单,业绩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2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5.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时间:
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黄河路168****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水磨****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及电话:潘新阳130****2466、张紫琼151****3063
电子邮件:****@cicdi.cn
监督部门:****联通****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chinaunicom.cn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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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