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电站投资运营(一期)——****停车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 |
标题 ****电站投资运营(一期)——****停车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 内容
****电站投资运营(一期)——****停车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站投资运营(一期)——****停车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标准”:
A:价格部分评分 满分60分
C: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25分
现更正为:
A:价格部分评分 满分58分
C: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27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标准”价格部分:
| 评审项 |
评价方法 |
| 投标价格 评分 |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60×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a)A为投标报价得分; b)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
现更正为:
| 评审项 |
评价方法 |
| 投标价格 评分 |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58×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a)A为投标报价得分; b)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标准”技术部分: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项目实施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包括前期规划、实施顺序、进度划分、需招标人配合事项、后期注意事项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有包含上述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项目实施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包括前期规划、实施顺序、进度划分、需招标人配合事项、后期注意事项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能够完整、清晰阐述项目实施基础方案内容的同时确保方案实施的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执行内容的得3分;方案能够内容完整、清晰的阐述了基本要求且符合项目实际操作的的得2分;有提供方案,但阐述内容未完整响应基本要求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标准”商务部分: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在国内所完成的单合同≥300万元且装机功率≥720kW的充电桩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复印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以及业绩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3.售后服务团队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驻的售后服务团队进行评分:售后服务团队的低压电工持证人数≥3人且高压电工持证人数≥3人的,得3分;售后服务团队的低压电工持证人数≥2人且高压电工持证人数≥2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充电产品的制造商提供自2022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在国内所完成的单合同≥300万元且装机功率≥720kW的充电桩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或所投充电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复印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以及业绩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3.售后服务团队 |
3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充电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驻的售后服务团队进行评分:售后服务团队的低压电工持证人数≥3人且高压电工持证人数≥3人的,得3分;售后服务团队的低压电工持证人数≥2人且高压电工持证人数≥2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或所投充电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或所投充电产品的制造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30(**时间)。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30(**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无。
名称:****
地址:**市**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91-****0506
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人:林键、**霞、陈峰
联系方式:0591-****3605
****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2025-10-21 17:3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12-19 17:00:00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22 14:30:00标书代写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东街104号 | 地址: | **市**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人: | 林键、**霞、陈峰 |
| 联系电话: | 0591-****0506 | 联系电话: | 0591-****3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