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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4日,****水务局接受**省**市**县**二期十一号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联系电话:0469-****618
通讯地址:**县**北路1号
邮 编:155700
报备申请单位 **** 申请文号 饶滨函〔2025〕4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96580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1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严尔梅 ****研究院
接受报备时间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