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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对**市**区水利****公司项目用地(****地块)办理划拨补办出让,现对该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价款等事项予以公示。
**市**区水利****公司申请的项目用地(****地块)位于**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仑埔路东侧、通港**侧,用地面积80712平方米(折合121.07亩)。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和《**市****关于下达**区****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自然〔2025〕234号)精神,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各项规划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0,建设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根据**区第58次项目用地联席会议和**区第84次地价会议精神,****政府批准,同意该宗地划拨补办出让,按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出让价为3669万元。出让价款包括耕地占用税,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相关税费,涉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对接有关部门按规定缴交。
(一)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联系单位:**市****
单位地址:**区中兴街土地交易大楼801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0006
**市****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