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石锋2井勘探钻探项目 | **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 | **** | ****研究院****公司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4万元,占总投资的4.46%。 建设地点及用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石锋2****中心**约13.4km,西北距G30约7.4km,东距**河约5.3km。井场中心坐标:E86°02′55.161",N44°11′08.253"。项目区临时占用土地利用类型为低覆盖度草地。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新钻1口勘探井,井号为石锋2井,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设计钻井进尺6710m,采用六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非磺化水基钻井液,二开至六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期为266天,施工人数为35人。试油期为60天,施工人数为2人。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采出液储存及装车过程的无组织废气,柴油卸车及储存无组织废气,水基钻井岩屑暂存扬尘,油基钻井液、油基钻井岩屑暂存时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及储层改造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施工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车辆沿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开设便道;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应定期检查伴生气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运营维护,确保伴生气充分燃烧;试油期加强采出液方罐管理、装卸必须采取密闭装载方式;施工期应加强储罐的检修和维护,柴油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和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定期监测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水基钻井岩屑和油基钻井岩屑暂存于罐中,及时转运;射孔压裂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试油作业。 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油品,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临时防渗收集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抽出后****处理厂。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施工结束后防渗膜回收、收集池占地及时恢复原貌。 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方罐收集后,拉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回注标准后,****油田回注。 洗井废水、废压裂液和生活污水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并实施全过程管理,记录废水的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等;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废水随意排放或倾倒;压裂优先选用无毒、低毒的环境**型压裂液;新钻井的设计、建造应满足采油井的完整性。具体如下:油井套管技术状况合格,按《套管柱试压规范》(SY/T5467-2007)的要求进行套管试压;表层套管、技术套管、生产套管固井水泥应返至地面,固井质量合格;井口装置结构完整、密封良好,压力级别满足要求,材质满足防腐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水基钻井岩屑交由岩屑处置单位处理,执行《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油基钻井岩屑、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收集箱里,箱底铺设防渗膜,上部遮盖篷布,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拉运至****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钻井队负责清运;井场平整过程中产生弃土,全部运出至弃土场堆放,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对表层土进行翻松,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将项目实施区域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不涉及总量申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