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江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涟源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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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江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湄江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4 13:55

1.项目名称:湄江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

2.建设地点:**市****社区****风景区内)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湄江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位于****社区****风景区内),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塞海湖下游约240m处为漂流起点,****村委会处,漂流河道总长5.0km,落差105m,设计漂流宽度为3-10m,水深约0.6-1m,流量为1.8m3/s,同时配套建设拦水坝5座、****服务区、****服务区、运船道路、客运道路等配套设施并配备皮划艇、救生衣等漂流设备,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的12.08%。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避让保护:项目尽量优化选址选线及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河床清理、标志设立时尽可能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动植物**的影响。

②教育宣传: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③林地林木保护措施:建设阶段,应在红线范围内施工,不超范围施工,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河床施工过程中的石块等挪动严禁超范围压损林木,标志设立应选择空闲地,严禁损坏林地林木;严禁施工期间随意乱挖盗采等破坏林木的行为,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若施工阶段发现环评阶段调查遗漏的保护植物,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最大可能地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

(2)动物生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尽量缩减涉水施工,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②禁止废土石沙进入河流污染水体、堵塞河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③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④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以尽量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尽量避让鸟类产卵孵化期。

⑤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制品。

(3)对鱼类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前期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水域的扰动。对施工作业及水下项目建设施工工艺进行优化。通过选择低噪音机械降低施工噪音,选择最佳临时堆土场地点,以减少施工作业对水质及混浊度的影响。

②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涉水施工利用枯水期(第一年10月~次年3月),水下施工前先进行驱鱼。

③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临建区、临时堆土区防护,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减少水体污染。

④根据项目工程布置及施工方式,应建设生态流量下泄保证措施,在拦/稳水坝之间建设生态流量下泄管道,保证在枯水期河流生态基流有所保障。

⑤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江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涉渔涉水活动。禁止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

⑥工程完工后应尽快采取生态恢复工作,尽量降低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⑦在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项目业主、环保、渔政、河长办等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制定科学、全面的水生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4)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中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防治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根据主体工程占地、工程布局、地形地貌特征、施工扰动特点、施工工艺及施工时序特点进行划分。

②根据项目施工总布置、施工特点和工程完工后的土地利用意向,采取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结合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工程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③项目建设单位应尽量缩短地面裸露时间,并在此段时间做好雨水收集工作,设立雨水沟及沉淀池。

④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上,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一起上,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在临时堆土场彩布条覆盖;在施工工作面及道路两侧结合工程建设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使泥、土、石“难下沟、不下河”;使水土流失在“点、线”上有效控制。通过对新生裸露地表种植水保林草和园林绿化等措施,形成“面”上的防治。通过点、线、面防治措施的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综合防治体系。

⑤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预防保护及土石方平衡和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剩余土石方量,补充施工期的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及松散土石方的临时覆盖措施,避免场地积水。

⑥为防止松散土石方四处散落,并及时排除场地内的积水,需对临时堆土区采取临时排水、拦挡措施和覆盖措施。

⑦对项目范围内施工道路主要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及路基边坡防护等。施工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和降尘。

⑧项目施工完成后,边坡需进行整修,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进行人工植草、灌木或植树,以绿化环境,保持水土。种植当地植物物种为景观绿化,及时恢复植被。

(5)生态管理措施

为减少项目施工和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健康、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应当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工作,防止区域内人为活动干扰增大,确保区域生态质量符合所在功能区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管理,项目建设方和管理机构应该相互协调,****小组进行专项管理。

①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区域内人为活动范围;严禁超区施工和过界扰动**行为的发生,确保区域内生态质量符合所在功能区要求;确保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②编制项目区生态管理条例除遵守国内与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和标准外,制定施工人员生态守则和项目建成后运作人员的生态守则,主要内容包括: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准则和要求。

③环境管理措施: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景区管理的条款,承包商应严格执行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影响防治措施。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项目****小组、环境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督,以保证施工期各项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

④施工时如果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时应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选取类似环境进行迁移,在移植过程中进行整地、消毒,按时灌溉,并在移植后对生物学习性、数量变化、生长情况、生态环境类型进行监测和调查,并做好记录工作,累计监测3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施工扬尘来源于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挖掘填埋,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料车辆的出入等。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如地面的相对高度、风速、土壤的颗粒度、土壤含水量等因素有关。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场地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要求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撒漏,施工区内应加强洒水,对于驶出施工区进入乡村道路的车辆,才需要采取洗车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减少物料运输车辆泥土洒落对其它道路的影响,减缓扬尘污染;

(2)对临时堆土场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对堆场加强管理,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3)粉状材料宜采用袋装、罐装方式运输,当采用散装方式时应采取遮盖措施;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避免洒落粉状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选择沿线敏感点少的路段;

(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6)施工期间,****环境局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减少各种环境纠纷。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由扬尘引起的扰民事件;

(7)施工期间,实施施工期环境空气监测计划,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抽样监测(主要监测TSP),视监测结果采取加强洒水强度(主要是洒水次数)等降尘措施;

(8)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建筑扬尘治理管控,达到“八个100%”(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和外架防护100%全封闭,围挡保持整洁美观,外架安全网无破损;****车行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易起扬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黄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渣土实施100%密封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和焚烧;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严禁使用劣质油品,严禁冒烟作业)。

(2)燃油施工机械废气控制

对于施工期的作业机械废气,主要采取的防治与缓解措施有: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安装或更新尾气净化装置,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2)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劣质燃料,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

(3)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因机械和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期间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废气排放。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扬尘采用上述防治措施,效果显著,经济合理,简单易行,符合《**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洒水除尘、围挡、遮盖、出入车辆冲洗均为《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推荐和认可的粉尘处理技术。故本项目采用以上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2)燃油废气

本项目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经上述防治措施处理后可有效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故本项目采取以上燃油废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在项目区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所产生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单独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生产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混凝土搅拌系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少量的石油类物质,本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相应的“隔油池、沉淀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地面冲洗。

(3)可行性分析

排水沟、沉淀池的费用都不高,便于市场购买材料和建设。修建和使用简单易行,方便施工人员操作。同时可以起到废水收集的作用,方便回用。总体上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应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离居民点较近的区域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提前公告;

(2)施工现场需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环保低噪声设备;在 不得不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安置临时隔声挡板、安排在室内作业等方式进行隔声;

(3)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好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尽量避开沿线居民的休息时间。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

(4)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5)基础开挖施工方式尽可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

(6)可行性分析

项目施工期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不可避免受到一定程度噪声和振动影响,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域噪声可得到有效衰减。并且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噪声可得到有效的控制,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包括废弃石料、砂、石灰、水泥、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对施工的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用,若不能回用,委托渣土部门处理,施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于项目用地红线外的区域。

(2)废弃土石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目无需外借土方,无外弃土方。表土开挖堆放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并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项目临时弃渣于各工程场地范围内,对临时弃渣采用砌挡土墙和盖毡布等水保措施,并尽快进行回填。

(3)生活垃圾

施工地设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包括垃圾桶等),在施工区设置废料堆放点,实行专人负责清理生活垃圾,维护施工期间的环境卫生。所有垃圾应当设置或委托专人负责清运,清运垃圾时清运者负责清理好垃圾点周围的卫生,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途中垃圾不掉落,该生****填埋场集中处置。

只要严格落实上述处理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可行性分析

本次所提措施均为简单方便易于实施,总体上相关措施可行。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风景区湄塘河漂流水上乐园开发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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