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银行****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3日在****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公司**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公司**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注册地址:****开发区东3路5号
投标报价:
| 内容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 投标设备报价 | 元/台 | 9292.04 | 10500.00 |
| 单张卡片的打印色带 | 元 | 0.80 | 0.90 |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同步发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