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 标 题:****关于****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5〕3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建议书的请示》(祥政报〔2025〕3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推动特色产业壮大发展,完善产业基础配套设施,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增加就业,提高人民收入,对实现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11-451022-04-01-757529。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县祥周镇
四、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总工期约2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12个镀锌板蓄水池及地基安装共计2400m3;2.**园区内道路长1100米,宽3-4.5米,厚度0.18米;3.配套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
****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
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310;
****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686;
收信地址:****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邮编:5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