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 标 题:****改革局关于思林镇真良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5〕3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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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思林镇真良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思政报〔2025〕5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战略,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推动建设宜居宜业红色美丽乡村,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屯环境风貌,对实现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思林镇真良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思林镇真良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思林镇真良村
四、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总工期约12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修缮、提升革命遗迹遗址。
(1)邓小平在**县真良居住过的旧居革命遗址修缮;
(2****工厂旧址修复项目;
(3)“运枪小道”提升、改造:①“运枪小道”教学道路维护②改造取水点。
(4)修缮龙篓堡战斗工事旧址。
(二)改造和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村庄人居环境
(1)桥兴屯、弄邓屯、班洪屯、龙篓屯、塘珍屯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真良村主干道沿线整治。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资金为来源为中央财政支持红色美丽村庄建设2025年奖补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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