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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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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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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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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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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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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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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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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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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柯**三江东路12号7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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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是环**路3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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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圣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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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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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77****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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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6****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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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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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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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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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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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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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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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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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澄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前面方框中需打√,即“√3.3”;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4的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改为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资信标评分内容提供)”和“(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提供)”前面方框中均需打√,即“√(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资信标评分内容提供)”,“√(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提供)”。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的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6点规定情形的。前面方框中需打√,即“√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6点规定情形的。”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其他说明中的含税前暂列金为2726.336303万元” 6、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7、原招标文件澄清稿与此次有不一致的,以此次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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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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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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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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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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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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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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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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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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