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市**区双园路32甲-1
联系方式: 182****5081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联系方式: 188****53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系统梳理**省区域基础信息、水文地质资料、污染源资料、地下水现有监测情况、地下水**情况等,分析地下水重点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以及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集成全市域范围内已有监测井基础信息。开展沈抚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定重点区配套管理措施。整合**省14个地市重点区划定成果,形成**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成果图集。结合已有监测井基础信息和重点区划定成果,形成既可满足全面评价、又能支撑精准考核的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等结果,明确分类分区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开展三次**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地下水水质监测。探索建立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培养从事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为国家“十五五”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供技术和基础支撑。
履约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劳务费、机械或检测试验设备使用费、材料设备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取样、分析检测、聘请专家、项目评审、专家论证、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形成成果资料、材料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费用。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之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省境内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丁振军、鞠菲、张楠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