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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燃料接卸、堆高及料场整理工作(第二次)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度燃料接卸、堆高及料场整理工作(第二次)(招标编号:****)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om”、**能源商务网“http://www.****.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官网(http://www.****.com//)媒体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现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内容作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内容为:
| (第一卷招标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有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4%。 |
现更正后招标文件第一卷招标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内容为:
| (第一卷招标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有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3%。 |
更正内容(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内容第八条内容为:
| (第二卷合同条款)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有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4%,即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
现更正后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内容第八条内容为:
| (第二卷合同条款)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有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3%,即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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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