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417.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二环路以南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2417.4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7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B0053 | |||
| 起始价: | 57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至今仍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到 **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到 **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它详细规划条件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书》,竞得人必须按此规划条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2、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竞得人未按期付清出让价款的(含竞价溢价部分),竞得人按约定****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或税务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5、竞得人须在**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6、竞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契税、交易服务费及登记工本费,用地规划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土地交付****办事处负责,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00天之内完成。 8、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依法向我局进行申报。 9、宗地内亮化工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完成后由住建部门验收。 10、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富田路4号
联 系 人:邓中富
联系电话:0739-****215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