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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公告
以下为准:
结算周期: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6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支付周期:物资结算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5 %;项目全容量并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7%,剩余 3 %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支付方式:结算款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