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经同意报废一批固定资产,该批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5854元,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该批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回收处置进行报价。
一、需求单位
****。
二、服务内容
完成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回收处置和缴款,提取通用设备、专用仪器设备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资格条件
1、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对本批次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卫生等行业的规定。
2、因标的物中含有电子14类以外的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若竞买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竞买人应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4、本次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完成。
五、报价要求
1、竞买人需提供本公告中竞买人资格对应资料加盖本单位鲜章,并按照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报废资产处置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确定所有递交报价的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接收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价文件须在2025年12月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或现场送达,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
(二)递送方式:邮箱递送或现场递送均可。
(三)邮箱:****@qq.com。
(四)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8-****2009。
(五)递送地址:**市**区**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627。
附件:****资产明细表
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固定资产残值回收处置 |
| 报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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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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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日期:
注:后附相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