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5-12-05 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2-2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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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广场项目(EPC)工程****行政审批局****审批局****广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2025〕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79388.682718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25555.79平方米(约38.33亩),总建筑面积94003.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02.49平方米,包括商场建筑面积30419.6平方米、餐饮建筑面积18232.57平方米、影院建筑面积2912.99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2747.33平方米、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总建筑面积39500.52平方米(含人防); (3)建设地点:**市**侯庄子街以西、御河路以北。 (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5 00:00至2025-12-12 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盲评”;(3)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4)使用平台名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收费标准0元。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于兴旺,电话:0317-****806;招标代理:****,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郝延新,联系电话:0311-****58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中心 电话:0317-****05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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