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2月19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序号 |
标的 |
使用性质 |
核定载人数 |
起拍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公示期 (工作日) |
加价幅度(万元) |
| 1 |
非营运 |
2 |
1.264524 |
0.3 |
10 |
0.1 |
|
| 注: 1.车辆详细信息请查看浙交汇对应项目获悉,信息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须意向人现场自行勘察确认。 2.转让标的均不包括原牌照及商业保险。 3.本次转让车辆年审及交强险临近逾期,逾期车辆将由受让方自行去办理年审手续,相关费用(包括交强险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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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以标的情况所示,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 )。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后凭车辆新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向****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提供的证件资料须与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上的受让方姓名及成交价相一致,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开竞价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3、受让方办理标的****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让方如需办理车辆转籍手续,****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特别提醒:****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成交****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受托方无关。转让方、受托方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车辆一旦过户、外迁提档不得退车退档。注意: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各地市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市提档过户手续,但可在本地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管理部门)。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内)。
看样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7日(工作时间内),须提早预约看样。
资产展示安排:**市海事路17号停车场。
咨询地点:**省**市****花园16幢203室。
报名看样咨询电话:0577-****9222
转让方咨询电话:137****4099
转让方纪检监察电话:0577-****7999
****公司业务举报:0577-****7819
****公司纪检举报:0577-****1800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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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