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智园建设有限公司慈溪智能家电高新区道路建设—期工程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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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环境局**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5-12-05
成文日期:2025-12-05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环境局关于******智能家电高新区道路建设—期工程****分局)
发布日期:2025-12-05 08:2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智能家电高新区道路建设—期工程

**智能****园区(桥头镇潭河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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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3906平方米,共**3条道路:新塘路长241米,西起杜家江东,**规划纵向支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杨家江一号桥一座;规划纵向支路长609米,北起新塘路,南至中横线,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规划横向支路长595米,西起杜家江东,**孙其**,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杨家江二号桥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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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期临时营地布置;针对桥基、路基等需采取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借用附近已建设施。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钻渣和泥浆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全线采用低噪声路面,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非工程特殊需要,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4-****1886、****1742;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服务中心92号窗口)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