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水库始建于1958年10月,1960年开始受益,后经1964年-1965年、1975年-1976年、1981年-1982年、1984年-1986年加高加固达现有规模。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文件的规定,2002年5月1日前已建成的取水项目,可不需要编制水**论证报告书,经取水口验收合格后,直接颁发取水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石马水库位于**县香田乡石**境内,距**县城约3km。水库坝址座落在潦河水系北潦河支流石马水上游,****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5°16'-115°19',北纬28°50'~28°51.5'。总库容1005万m3,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防洪****水库。石马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78km2,大坝按50年一遇洪水计,设计洪水位94.66m(黄海高程,下同),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为95.35m,相应库容1005万m3;正常高水位93.30m,相应库容749万m3。石马水库设计灌溉面积6564亩,目前实际灌溉面积6420亩。
二、****水库坝址多年平均流量0.283m3/s,多年平均径流量978万m3;批复本工程年最大许可水量为978万m3。
三、根据本工程水质检测结果表明,水库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标准,也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相关水质标准,总体水质良好。
四、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七、本工程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