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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自然资告字〔2025〕69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编号 | 受让单位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使用年限(年) | 成交价 (万)元) | 备注 |
| **** | **** | 恒星大道以东、创业大道北段以南 | 13449.26 | 二类工业用地 | 挂牌 | 50 | 505 |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政通路22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9588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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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