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十五批租赁项目竞价文件-**方向竞价文件**文: 水**税(费)缴纳事宜:所有农业项目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现行政策要求核定标准,在缴纳土地租金时一并将水**税(费)预缴至我司,缴费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水费标准执行,若租赁地块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则以周边同质地块上一年度水费标准执行。每年度种植结束后,我司将对承租方预缴水**税(费)进行核算,根据具体情况完成水**税(费)缴纳,实现“多退少补”,并在下一年度继续沿用上述机制。
变更为:一是 灌溉服务费缴纳事宜:恰斯农场所有农业项目承租方应按240元/亩/年的标准向我司缴纳灌溉服务费,该费用须与当年土地租金同时支付,并在下一年度继续沿用上述机制。具体项目包括:标包1.恰斯分场808.1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恰斯分场1513.2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3.恰斯分场933.99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4.恰斯分场1234.5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5.恰斯分场1248.9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6.恰斯分场853.2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7.恰斯分场887.7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8.恰斯分场1116.9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9.恰斯分场840.08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0.恰斯分场929.95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1.恰斯分场1357.72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2.恰斯分场991.4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3.恰斯分场921.74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4.恰斯分场1115.8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5.恰斯分场958.19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6.恰斯分场1098.26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7.恰斯分场1403.8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8.恰斯分场1159.87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19.恰斯分场860.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0.恰斯分场1008.92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1.恰斯分场872.51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2.恰斯分场899.18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3.恰斯分场1385.89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4.恰斯分场1611.8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5.恰斯分场1562.53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6.恰斯分场1358.17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7.恰斯分场1239.98亩土地租赁项目、标包28.恰斯分场2251.22亩土地租赁项目。
二是 水**税(费)缴纳事宜:****公司第三十五批租赁项目竞价文件-**方向除上述项目外,所有农业项目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现行政策要求核定标准,在缴纳土地租金时一并将水**税(费)预缴至我司,缴费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水费标准执行,若租赁地块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则以周边同质地块上一年度水费标准执行。每年度种植结束后,我司将对承租方预缴水**税(费)进行核算,根据具体情况完成水**税(费)缴纳,实现“多退少补”,并在下一年度继续沿用上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