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A〔2025〕71号
****政府关于**区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高政发〔2025〕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淳溪街道国有农用地0.1916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91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916公顷(耕地0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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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