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燃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通过审查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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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燃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通过审查



115********16792XM/2025-00262
2025-12-02 0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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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5〕2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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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出对《**县燃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单位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项目位于**州**县、**县境内,属**项目,项目总投资12662.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万元。项目拟**燃气管道45.8千米,起于中缅天然气管道20#阀室,止于**门站,设计压力4.0Mpa,供气规模0.358×108Nm3/a,管道采用D219无缝钢管,管道沿线设置3个阀门井,全线大部分地段采用沟埋敷设为主,局部特殊穿越地段采用定向钻和顶管等非开挖方式敷设。项目于2024年3月25****发改委出具的《****委员会关于**县燃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为:****。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占用环境敏感区情况。项目****自然保护区的西侧经过,工程共8段合计10714****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占用保护区10.714公顷,其中**县境内长度6461米,占地面积6.461公顷,**县境内长度4253米,占地面积4.253公顷,线路与保护区的核心区的直线距离为1.4公里,已取得《****草原局关于**县燃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临时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意临时占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524米,****政府、****政府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涉及天然林3.171千米,其中89米实际为耕地、203米为道路,施工过程中直接开挖;457米因地形原因无法采用定向钻,采用开挖施工;其余2.422千米管道采用定向钻穿过天然林,已****草原局、****草原局关于本项目占用公益林、天然林情况的复函。临时占用基本农田面积25.683公顷,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的方式进行施工。项目施工对涉及的环境敏感区造成一定影响,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迅速开展生态修复,以减缓施工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二)对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影响。项目区涉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7种,包括2种哺乳类(豹猫、黄喉貂)和5种鸟类(白腹锦鸡、黑翅鸢、凤头鹰、普通鵟、红隼),**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小麂、赤麂、果子狸),不涉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荞麦和大花香水月季。项目施工对野生动植物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用采用定向钻施工等方式,可减缓对植被、耕地的破坏减缓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三、你单位要严格遵守自然**、林草、水务、交通运输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自然**、林草、水务、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河湖岸线、公益林、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交通设施、滇中引水等水利设施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占用相关区域。应按照自然**、林草、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中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植物生境的破坏。施工前要开展动植物详细调查,若发现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加强临时用地、临时堆料场和施工痕地的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初期可采用人工管护等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开挖土石方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时在施工点与邻近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通过控制超载、篷布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运营期项目输气管道为地埋模式,且采用密闭输气工艺,正常工况下管道输气过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线路两侧200米范围的居民点、学校,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还包****自然保护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一级、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管线采用定向钻施工工艺,每处施工场地设置1座10立方米的泥浆池,废泥浆在泥浆池中通过pH调节、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沙进入地表水;管沟内出现积水时,设置阻水围挡抽排积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管道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蜻蛉河、双甸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与周边居民的协调沟通,并提前公告,明确告知居民施工安排及施工时序,并设置围挡;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采取限速、禁鸣的措施减小噪音,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土石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开挖土石方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并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废焊条、防腐补口废料集中收集,废焊条回收外售,不能回收利用补口补伤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清管杂质排出后,全部用于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泥浆可重复利用,到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晒干后就地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当地村镇环卫系统处置。运营期清管固废从**门站排出,主要成分氧化铁粉末,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你单位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要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可追溯、可查询。要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确保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若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不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便道,减少新增占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天然林、基本农田设置堆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5处(共435米)生态保护红线采用定向钻方式无害化穿越,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2.422千米无法完全避让的天然林采用定向钻施工,不破坏植被,禁止越界施工、乱砍滥伐,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培训,做好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禁止采挖保护植物;施工时在保护区边界设置警示牌,禁止向用地范围外的农田倾倒弃土以及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将弃土、弃渣、包装****自然保护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基本农田恢复工作。运营期做好管道巡线与维护,不得新开挖巡线便道,巡线和维护只能沿管线走向进行。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要严把施工质量关加强施工监理,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的水平,加强检验手段;制定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进行水压试验用以排除焊缝和母材的缺陷,增加管道的安全性。营运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焊接、腐蚀,以及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线破裂,造成天然气泄漏而发生事故。运营期要严把输气质量关,在投入运行时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定期对管道沿线进行巡视,避免违章建筑和作业造成管道破裂等事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道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管道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森林防火,主动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野外安全作业等培训,建立施工期间森林防火台账;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建成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严控污染物扩散,并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分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州生态环境****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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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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