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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3228。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 |
| 1 | **** | ****吸音降噪箱/板生产项目 | 渝(荣)环准〔2025〕064号 | 2510-500153-04-05-719820 | 2025年11月18日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