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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900MAC47BBX0J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建功 |
| 杨世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太****示范区 |
| 唐槐产业园电子街17号 |
| 工程机械齿轮箱产业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3-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太****示范区 唐槐产业园电子街17号 |
| 经度:112.59899 纬度: 37.75722 | ****机关:****示范区****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6 |
| 晋综示行审环评〔202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900MAC47BBX0J001Z |
| 2025-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250 |
| 6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900MAC47BBX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900MAC47BBX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731849J | 竣工时间:2025-08-05 |
| 2025-09-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0 |
| 2025-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top/?ysgs/tzgcjsg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回转齿轮箱49000台/年、行走齿轮箱10000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回转齿轮箱24500台/年、行走齿轮箱50000台/年 |
| 生产规模减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机加工:采用粗加工、精加工;2.热处理:渗碳炉采用甲醇作为碳源;渗氮炉采用液氨作为氮源;淬火采用淬火油;3.装配:回转齿轮箱与行走齿轮箱装配;4.涂装:采用一条水性漆涂装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1.机加工:采用粗加工、精加工;2.热处理:渗碳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碳源;渗氮炉采用液氨作为氮源;淬火采用淬火油;3.装配:回转齿轮箱与行走齿轮箱装配;4.涂装:采用一条水性漆涂装生产线 |
| 渗碳炉碳源由甲醇变更为天然气,热处理工艺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机加油雾:磨齿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高压静电油雾净化系统-过滤棉吸附,净化处理后在车间排放,车间设置通风装置。 2.抛丸粉尘:抛丸机为封闭式结构,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渗碳废气:热处理渗碳工艺产生的含甲醇等易燃气体的尾气经渗碳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经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4.淬火油烟:各淬火油槽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车间排放 5.渗氮废气:热处理渗氮工艺未分解的氨气、分解产生的氢气经渗氮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天然气充分燃烧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6.涂装废气:共设置1条封闭式喷烘一体流水线,涂装生产线共用一套干式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热源为天然气加热空气系统,共设置1台天然气加热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尾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7.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8.****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隔油+加药沉淀+消毒,处理能力:50m3/d 9.购置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基础减振,配套消声装置 10.报废零件、金属加工切屑:集中收集后运往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铸造车间废钢场,作为废钢进行回炉熔炼 11.废金属丸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暂存铁屑回收间,作为废旧物资外售 12.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暂存铁屑回收间,****回收站 13.生活垃圾:设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4.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作为废旧物资外售 15.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过滤棉和含油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机加油雾:磨齿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高压静电油雾净化系统-过滤棉吸附,净化处理后在车间排放,车间设置通风装置。 2.抛丸粉尘:抛丸机为封闭式结构,经设备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排放 3.渗碳废气:热处理渗碳工艺产生的含天然气等易燃气体的尾气分别经渗碳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分区收集分别通过2根18m排气筒排放 4.淬火油槽与渗碳炉为1套装置,淬火油槽废气共用1套文丘里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后与渗碳炉共用1个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热处理渗氮工艺未分解的氨气、分解产生的氢气经渗氮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6.涂装废气;共设置1条封闭式喷烘一体流水线,涂装生产线底漆、面漆喷漆室分别设置有1套纸壳过滤装置,涂装有机废气共用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装置+蓄热式焚烧装置(RTO)处理后,通过1根18.5m高排气筒排放 7.涂装清洗工序水份烘干热源设置1台天然气直燃循环热风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8.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9.****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处理能力:8m3/d 10.购置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基础减振,配套消声装置 11.报废零件、金属加工切屑:集中收集后运往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铸造车间废钢场,作为废钢进行回炉熔炼 12.废金属丸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暂存铁屑回收间,作为废旧物资外售 13.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暂存铁屑回收间,****回收站 14.生活垃圾:设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5.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作为废旧物资外售 16.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纸壳和含油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1.无. 2.布袋除尘器变更为滤筒除尘器,通过控制过滤风速,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且排放量不增加;该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17m 3.渗碳废气分区收集,由1根排气筒变更为2根,排放浓度达标,且总排放量不增加;该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18m 4.淬火油烟无组织废气改为有组织排放 5.该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15m 6.①漆雾过滤装置由干式漆雾过滤器变更为纸壳过滤装置;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由“活性炭吸附无.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变更为“沸石转轮吸附无.脱附装置+蓄热式焚烧装置(RTO)”,均为可行技术;③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④该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18.5m 7.该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排气筒该高度由20m变更为18m 8.无. 9.①污水处理站生产工艺增加气浮、接触氧化、过滤等工艺;②废水处理能力由50m3无.d调整为8m3无.d;③结合废水分类分质处理的原则,仅清洗机废水和地坪****处理站处理,浓盐水、生****园区污水管网,****处理站负荷 10.无. 11.无. 12.无. 13.无. 14.无. 15.无. 16.漆雾过滤棉变更为废纸壳,仍按危险废物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于2025年9月9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项目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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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0401.06 | 0 | 0 | 0 | 10401.06 | 10401.0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632 | 0 | 0 | 0 | 0.632 | 0.632 | / |
| 0 | 0.2961 | 0 | 0 | 0 | 0.296 | 0.296 | / |
| 0 | 0.2728 | 0 | 0 | 0 | 0.273 | 0.273 | / |
| 0 | 0.0456 | 0 | 0 | 0 | 0.046 | 0.046 |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 无 | |
| 2 | ****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 **1****处理站,位于联合厂房北侧生产辅助用房内,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接触氧化+过滤”,处理能力为8m3/d。建设单位按照水质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的原则,各工序清洗机含油废水、车间地坪拖洗废水等主要为含油废水,****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属于含油废水处理可行技术;RO反渗透装置浓盐水、软化水制备装置浓盐水均属于含盐废水,****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不外排。 | 无 |
| 1 | 渗碳热处理尾气1#处理设施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渗碳生产线采用天然气替代甲醇作为渗碳碳源,产生的渗碳尾气主要为天然气、H2等可燃气体,分别经渗碳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渗碳生产线西侧4台渗碳炉废气与淬火油烟合并收集,经1套文丘里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共用1根18m高Φ0.6m排气筒(DA003)排放;东侧3台渗碳炉废气与淬火油烟合并收集,经1套文丘里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共用1根18m高Φ0.6m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DA003渗碳废气1#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①颗粒物浓度为9.9~17.8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22~31mg/m3,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要求; ②非甲烷总烃浓度为4.03~4.6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③油雾排放浓度为2.87~3.87mg/m3。 | |
| 2 | 渗碳热处理尾气2#处理设施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渗碳生产线采用天然气替代甲醇作为渗碳碳源,产生的渗碳尾气主要为天然气、H2等可燃气体,分别经渗碳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渗碳生产线西侧4台渗碳炉废气与淬火油烟合并收集,经1套文丘里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共用1根18m高Φ0.6m排气筒(DA003)排放;东侧3台渗碳炉废气与淬火油烟合并收集,经1套文丘里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共用1根18m高Φ0.6m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DA004渗碳废气2#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①颗粒物浓度为10.6~18.2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21~34mg/m3,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要求; ②非甲烷总烃浓度为6.02~6.6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③油雾排放浓度为1.63~1.83mg/m3。 | |
| 3 | 淬火油烟1#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各淬火油槽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2套文丘里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与渗碳尾气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DA003渗碳废气1#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4.03~4.6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要求;油雾排放浓度为2.87~3.87mg/m3。 | |
| 4 | 淬火油烟2#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各淬火油槽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2套文丘里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与渗碳尾气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DA004渗碳废气2#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6.02~6.6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油雾排放浓度为1.63~1.83mg/m3。 | |
| 5 | 渗氮热处理尾气处理设施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热处理渗氮工艺未分解的氨气、分解产生的氢气经渗氮炉自带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经1根15m高Φ0.5m排气筒(DA006)排放 | 监测期间DA006渗氮废气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①颗粒物浓度为9.4~13.8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30~42mg/m3,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要求; ②氨排放速率为0.011~0.01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值要求(氨4.9kg/h)。 | |
| 6 | 抛丸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抛丸机采用吊挂式抛丸机,抛丸粉尘采用1套滤筒除尘器,抛丸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Φ0.6m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期间DA001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为5.2~6.7mg/m3,排放速率为0.023~0.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4.46kg/h)要求 | |
| 7 | 机加油雾处理设施 | / | 机加工车间磨齿机运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油雾)通过设备自带的“高压静电油雾净化系统-过滤棉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 无 | |
| 8 | 热风循环加热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和《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 | 涂装车间清洗生产线设1台天然气直燃循环热风炉用于工件清洗后水分烘干,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经1根18m高Φ0.55m排气筒(DA009)排放 | 监测期间DA009水份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为2.9~4.8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20~2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要求,同时满足《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中氮氧化物30mg/m3限值要求。 | |
| 9 | 涂装喷漆烘干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 | 本项目涂装车间设有1条喷涂生产线,调漆室、喷漆流平室、烘干室均为全封闭结构,设有送风、抽风系统,喷漆流平室采用上送风下抽风,底漆、面漆喷漆室分别设有1套纸壳过滤装置;烘干室热源采用1台天然气直燃循环加热炉,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集中收集,采用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装置+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5m高Φ1.1m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期间DA002涂装废气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①颗粒物(漆雾)浓度为2.1~2.5mg/m3,排放速率为0.073~0.08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5.18kg/h)要求,同时满足校核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 ②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75~4.2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面涂装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要求,同时满足校核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中“机械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 ③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550mg/m3,3.79kg/h)要求。 ④氮氧化物浓度为21~35mg/m3,排放速率为0.1~0.1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240mg/m3,1.141kg/h)要求。 | |
| 10 | 涂装车间常压热水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和《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 | 涂装车间天然气常压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技术,锅炉烟气经1根18m高Φ0.3m排气筒(DA008)排放。 | 监测期间DA008热水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为1.4~2.1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21~24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要求,同时满足《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中氮氧化物30mg/m3限值要求。 | |
| 11 | 采暖天然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和《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 | 锅炉房**1台2.8MW天然气常压热水锅炉用于联合厂房及公辅设施用房的冬季采暖,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技术,锅炉烟气经1根18m高Φ0.5m排气筒(DA007)排放。 | 监测期间DA007采暖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为2.6~3.1mg/m3,二氧化硫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为17~2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要求,同时满足《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中氮氧化物30mg/m3限值要求。 | |
| 12 |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1套换气系统,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Φ0.4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DA005危险废物贮存库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21~2.47mg/m3,排放速率为0.008~0.00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要求 |
| 1 | 泵类及风机、机加类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生产能力减半,产噪设备台套数相应减少。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为:①优化平面布置,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房边界;②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③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各种生产设备设减振基础;④风机、水泵接口处采取软连接;⑤风机设置单独隔声罩。 | 本项目厂界监测期间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0.6-5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8-46.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达标率为100%。 |
| 1 | 1.废金属丸料、废包装物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吨包袋内,暂存铁屑回收间,作为废旧物资外售;2.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过滤棉和含油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1.本项目设有1座30m2铁屑库,位于联合厂房北侧,用于暂存金属废屑、除尘灰,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2.污泥、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纸壳过滤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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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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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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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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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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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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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