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东瓯片详细规划DO-01街区局部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永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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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瓯北东瓯片详细规划DO-01街区局部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5

《瓯北东瓯片详细规划DO-01街区局部规划修改》****研究院编制。已于2025年11月1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中间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4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位置和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瓯北街道瓯江大道与礁下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区域,整体研究范围**瓯江大道,南至礁下西路,西至瓯江,北至**绕城高速公路,总面积约84.20公顷。该范围主要涵盖《瓯北东瓯片详细规划》中DO-01街区的以下地块:DO-01-06、DO-01-07、DO-01-08、DO-01-09、DO-01-42、DO-01-43、DO-01-46、DO-01-47a、DO-01-47b、DO-01-47c等地块。

在此研究范围内,拟对两个子片区进行局部规划调整:

规划修改区块一:位于研究区西北部,东沿瓯浦路,南沿阳光大道,西临瓯江,北邻**绕城高速公路,涉及DO-01街区中的DO-01-06、DO-01-07、DO-01-08、DO-01-09等地块,用地面积约2.86公顷。

规划修改区块二:位于研究区**,东沿林**路,南沿礁下西路,西沿阳光大道,北邻104国道匝道,涉及DO-01街区中的DO-01-42、DO-01-43、DO-01-46、DO-01-47a、DO-01-47b、DO-01-47c等地块,用地面积约5.54公顷。

二、用地代码和类别规划修改

原规划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类别代码和类别名称,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重新确定用地代码和名称,将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调整为文化用地(0803),服务设施用地(R22****幼儿园用地(080404),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交通场站用地(S4)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1208),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新增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三、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的修改

1、规划修改区块一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原规划DO-01-06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将原规划DO-01-08地块东侧部分用地由交通场站用地(S4)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并与原规划DO-01-06地块合并为一个新的DO-01-06地块;将DO-01-08地块西侧沿瓯江部分用地由交通场站用地(S4)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绿化带宽度为20米。

2、规划修改区块二用地布局修改:

规划修改将原规划DO-01-08地块的交通场站用地迁移至原规划DO-01-43、DO-01-46和DO-01-42地块内,用地布局调整后对周边的地块用地界线进行相应调整。

用地布局调整后,对地块编号重新进行划分,对涉及到的相关地块用地界线相应调整。将DO-01-0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DO-01-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DO-01-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将DO-01-4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DO-01-4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DO-01-4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1208),DO-01-47c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用地(0803)。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对DO-01-47a和DO-01-47b地块重新确定用地性质,将DO-01-47a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城镇住用地(070102),DO-01-47b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幼儿园用地(080404)。

四、 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用地布局产生变化,但对市政基础设施影响较小,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等仍按原规划配置,但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五、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4日(共30个自然日)

公告地点:****政府网站https://www.****.cn/

联系地址:**县**街**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232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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