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项目院内磋商延期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项目院内磋商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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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项目院内磋商延期公告

****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采购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

预算金额:26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添加

包组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激光扫描检眼镜维保

3年

26.7万元

整机所有零配件

注:

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需关注“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该内容为本项目采购内容实质要求,必须响应。

(2)服务地点:****内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 14:30 至 2025年11月14日 17:00;2025年12月05日 17:31 至 2025年12月12日 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需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网址:https://cggl.****.cn:8091/cgzb/portal/index;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即可下载磋商文件;

4. 售价(元):200,售后不退。请报名审核通过后再缴费,若未通过报名缴费的费用不予退回,请注意!!!。请按网站“服务指引”栏目“****中心院内采购项目报名缴费指引”缴纳标书费,并上传缴费记录截图。

5. 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8:302025年12月17日 08:30(**时间)

地点:****9号楼****9号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网站“服务指引”栏目下载)

2.其他资质证明(以报名材料清单为准)

以上提交的资料须盖单位公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600号

联系人:崔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852********5345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官网(https://www.****.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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