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PVC板材生产线改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环表审〔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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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环评工程师赵凤新主持编制的《****PVC板材生产线改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造粒废气收集后引入酸性废气吸附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气经治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