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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向本局提出变更办公地址的书面报告,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省人力**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备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申请单位名称:****
现地址:**市****街道**大道大中华1栋108号商铺(自主申报)
原地址:**市****大道**市人力**服务产业园5楼505(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吴伟玲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科室:****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地址:**市****路28号503室
联系电话:0660-****098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