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市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5年**市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 |||||||||||||||||||||||||||||||||||||||||||||||||||||||||||||||||||||||||||||||||||||
| 发布日期: 2025- 12- 05 10 : 59 | |||||||||||||||||||||||||||||||||||||||||||||||||||||||||||||||||||||||||||||||||||||
|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农业农村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发〔2025〕6号)和《**省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工作指南(1.0版)》及《****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3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2025年度建设的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开展联合验收,经现场核查、台账查阅、访谈座谈、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等流程,最终形成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经上级复核后,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6日—12月10日。 二、有关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培训中心,0577-****1199;****纪委,0577-****0766。 附件:2025年**市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表 ****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2025年**市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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