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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宁川北路29号全家福小区1#楼3层 | 2,889,000.00元 | 99.46 |
采购包1(**市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与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服务类(****)
| 1-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市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与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 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入库,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汇交 | **市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入库,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汇交 |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 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项 | 提供符合采购人标准的服务 | 1,159,500.00 |
| 1-1-2 | 其他社会服务 | **市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与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 林权权籍调查工作 | **市林权权籍调查工作 |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 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项 | 提供符合采购人标准的服务 | 1,729,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姚纪辉 |
| 评审专家: | 郭晓春 、 林良峰 、 周林树 、 郑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按以上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6折收取代理费用。 1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19.1.3、****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19.1.4、招****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70000066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与统一登记发证工作:1.80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市**南路5号
联系方式:0593-****59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B201
联系方式:0593-****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话:05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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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