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港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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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标 题:****关于**市**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8)〔2025〕37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关于**市**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5-12-05 11:25

桂政土批函(8)〔2025〕37号

****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市**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市**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将你市******委员会的集体土地7.1080公顷(水田0.0005公顷、旱地0.0063公顷、果园4.0989公顷、乔木林地0.5893公顷、竹林地0.0184公顷、灌木林地0.0529公顷、其他林地0.1300公顷、其他草地0.0789公顷、坑塘水面2.0767公顷、设施农用地0.0561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你市**区2025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0068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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