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696460-202512-00001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 **** | 生成日期:2025-12-05 | |
| 巢发改能评,2025,228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年增产1700万支汽车减震器活塞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公司:
报来《******公司年增产1700万支汽车减震器活塞杆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年增产1700万支汽车减震器活塞杆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厂房增设生产设备,引入工业机械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构建焊接、数控、磨床、机械加工和检测以及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全面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项目达产后的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533.90吨标准煤、等价值为3612.10吨标准煤,其中年用电1248.09万千瓦时,年消耗耗能工质水32487.40吨。项目碳排放量8464.55吨二氧化碳,单位产品碳排放4.98吨二氧化碳/万支,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可比价)0.372吨二氧化碳/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能耗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项目出现其他较大原则性变动时,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六、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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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