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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8MA7FJK1247 | 建设单位法人:宋云华 |
| 何雪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南省**市禄劝彝族苗族自****园区食品加工园C幢4楼1号 |
| 禄劝穗发马鹿塘乡三发村70MW农光互补复合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0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马鹿塘乡境内的通龙村和马鹿塘村 |
| 经度:102.56217 纬度: 26.1129 | ****机关:****环境局禄劝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3 |
| 禄生环复〔2023〕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000 |
| 44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8MA7FJK12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CA7WDKXJ | 验收监测单位:**绿宸中****公司 |
| ****0100MA6K3N0U02 | 竣工时间:2024-05-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306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设计建设额定容量为70MWp,设计整体容配比为1.22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容量70MW(交流侧),整体容配比为1.25,电池组件安装容量87.5MWp(直流侧) |
| 建设规模比环评阶段增加25%,主要是由于征地困难原因环评阶段设计万能哼片区及老木德片区未建设,电站实际一共分为3个片区,即三发村南片区、****水库片区及上伙房片区,其中上伙房片区用地范围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三发****水库片区实际用地范围在批复环评阶段用地范围附近进行小范围调整,因此实际建设过程中规模亦发生一定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辐****发电站,光伏区输出的电能经箱式变压器升35kV后送至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辐****发电站,光伏区输出的电能经箱式变压器升35kV后送至220kV升压站。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施工过程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②运营期:光伏阵列组件清洗人员来自周边村寨,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废水依托村寨已建设施处理。在升压站食堂设置油水分离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再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暂存池(有效容积不小于5立方米)非雨天回用于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光伏阵列组件清洗废水经清洗桶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光伏板下方植被浇灌,不外排。 2、废气:① 施工期:及时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粉细散装材料如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土工布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②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①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材料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在靠近居民路段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在施工的结构阶段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运营期: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进行基础减振或加垫片。项目运行期间220kV升压站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 4、固废:①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存点,后期用于绿化覆土,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回收利用,剩余用于周边道路填筑,禁止乱堆乱倒:废包装材料集中****回收站: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统一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堆存、焚烧。②运营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箱变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电池板等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将临时工程选择在占地范围内;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对于临时用地,在植被恢复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生态怀府采用当地易成活的树种,加强抚育管理。 6、电磁环境: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uT的要求。 7、环境风险: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50立方米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的废变压器油。每个箱变基础旁设置1个集油坑(共23个,有效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个)。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按要求设置有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产生少量洗手废水已设置废水桶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未外排,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②运营期:根据现场调查,由于项目所在区域雨水较充足,本项目光伏板由雨水进行自然淋洗,可满足需求,不产生光伏板清洗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生活污水,升压站按要求设置有食堂油水分离器(处理规模0.2m3/d)、化粪池(容积11.7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1m3/d)及中水暂存池(容积20m3),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食堂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雨天经暂存池暂存,晴**部用于站区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2、废气: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晴天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表土装卸作业过程均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粉状物料采用防尘网遮盖,运输车辆采取了篷布遮盖封闭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运输车辆超载情况;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采取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措施;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了临时拦挡及遮盖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对施工产生的废气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已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②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食堂按要求设置有油烟机,产生的少量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影响较小。 3、噪声: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高噪声设备未同时施工;材料运输均在白天进行,在靠近居民路段均采取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②升压站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设置有基础减振,并加强了管理。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运行期间升压站厂界四周及光伏区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 4、固废: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表土均已用于绿化覆土,未丢乱弃;建筑垃圾中能利用部分和废包装材料一起外售收购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用于周边道路填筑,未乱堆乱倒;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统一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集中处置,未随意丢弃、堆存、焚烧。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建设单位已进行施工迹地清理,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②运营期:由于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目前未进行过设备检修,亦未产生废旧电池板、报废逆变器及电器元件,后期若产生经按要求收集、暂存后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由于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目前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未产生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掏、外运处置;光伏区每个箱变已按要求配套设置箱变事故池(共32个,有效容积3m3/个),升压站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m2)、生活垃圾收集桶及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0m3),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设置有“三防措施”,并设置有集油沟及集油坑,按要求设置有标识牌及台账等,生活区设垃圾桶收集后,就近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未进行过设备检修,未产生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后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市安茂****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了宣传教育;施工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均在占地范围内进行设置;临时工程均设置在占地范围内,未新增占地;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未发生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乱砍滥伐等情况;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均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及临时占地的复垦及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均采用当地乡土树种及易成活植物,目前生态恢复长势良好;项目施工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等情况,现施工期已结束,现已对临建设施进行拆除,已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及生态恢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已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6、电磁环境: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均集中布置,设置有电磁环境警告、防护标识,项目自试运营至今,未发生过意外事故,未发生环境纠纷等问题,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uT的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光伏区每个箱变下方均建设有围堰及1个3m3事故油池(合计32个箱变事故油池),并于各个箱变区域均已设置灭火器,升压站设置有主变集油坑、1个50m3的主变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升压站已设置有各类应急物资,且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按要求定期加强应急演练,一但发生环境风险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控。 |
| 项目实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容积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容积增大更有利于升压站运营期污水的暂存及处理;箱变事故油池容积优于环评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演练,环境风险可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期运营过程中将按要求组织应急演练,环境风险可控。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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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在清洗桶(80个,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清洁人员自备,不额外购置)内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光伏场区水土保持种植植物的浇洒,不外排。 升压站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0.2m3的油水分离器和 1个 1m3的化粪池及一套处理规模为1m3/d ****处理站及1座5m3的中水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 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用于绿化。 |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雨水较充足,本项目光伏板由雨水进行自然淋洗,可满足需求,不产生光伏板清洗废水。 升压站办公生活区已设置1个0.2m3的油水分离器和 1个11.7m3的化粪池及一套处理规模为1m3/d****处理站及1座20m3的中水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中包含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废水监测,由于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产生废水量极少,监测期间不具备废水监测条件。本次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一旦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备监测条件,需立即进行污水监测,并将污水****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备案。 |
| 1 | 升压站设置食堂油烟机。 | 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影响较小。 | 升压站已按要求设置食堂油烟机。 | 无 |
| 1 | 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进行基础减振或加垫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 | 升压站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设置有基础减振,并加强了管理。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运行期间升压站厂界四周及光伏区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 | 已对各光伏区厂界四周及升压站厂界四周开展验收监测。 |
| 1 |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箱变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电池板等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由于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目前未进行过设备检修,亦未产生废旧电池板、报废逆变器及电器元件,后期若产生经按要求收集、暂存后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由于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目前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未产生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掏、外运处置;光伏区每个箱变已按要求配套设置箱变事故池(共32个,有效容积3m3/个),升压站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m2)、生活垃圾收集桶及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0m3),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设置有“三防措施”,并设置有集油沟及集油坑,按要求设置有标识牌及台账等,生活区设垃圾桶收集后,就近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目前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未进行过设备检修,未产生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后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市安茂****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
| 1 |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将临时工程选择在占地范围内;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对于临时用地,在植被恢复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生态怀府采用当地易成活的树种,加强抚育管理。 | 项目施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了宣传教育;施工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均在占地范围内进行设置;临时工程均设置在占地范围内,未新增占地;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未发生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乱砍滥伐等情况;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均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及临时占地的复垦及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均采用当地乡土树种及易成活植物,目前生态恢复长势良好;项目施工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等情况,现施工期已结束,现已对临建设施进行拆除,已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及生态恢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已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
| 1 | 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50立方米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的废变压器油。每个箱变基础旁设置1个集油坑(共23个,有效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个)。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光伏区每个箱变下方均建设有围堰及1个3m3事故油池(合计32个箱变事故油池),并于各个箱变区域均已设置灭火器,升压站设置有主变集油坑、1个50m3的主变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升压站已设置有各类应急物资,且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按要求定期加强应急演练,一但发生环境风险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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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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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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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将临时工程选择在占地范围内;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对于临时用地,在植被恢复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生态怀府采用当地易成活的树种,加强抚育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了宣传教育;施工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均在占地范围内进行设置;临时工程均设置在占地范围内,未新增占地;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未发生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乱砍滥伐等情况;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均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及临时占地的复垦及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均采用当地乡土树种及易成活植物,目前生态恢复长势良好;项目施工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等情况,现施工期已结束,现已对临建设施进行拆除,已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及生态恢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已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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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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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uT的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均集中布置,设置有电磁环境警告、防护标识,项目自试运营至今,未发生过意外事故,未发生环境纠纷等问题,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uT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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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