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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8144116 | 建设单位法人:**** |
| 王海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雒城街道**路西一段29号 |
| **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流水支渠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市 |
| 经度:104.11164,104.11186,104.11168,104.11142,104.11113,104.11051,104.11045,104.11083,104.11076,104.11245,104.11284,104.11345,104.11363,104.11384,104.11385,104.11449,104.11522,104.11606,104.11675,104.11693,104.11773,104.11831,104.119,104.11945,104.11934,104.11981,104.12007,104.12068,104.12169,104.12262,104.12315,104.12496,104.12521,104.12524,104.12694,104.12773,104.13201,104.13492,104.1364,104.13771,104.13863,104.13861,104.13919,104.14072,104.14089,104.14251,104.14337,104.14417,104.14415,104.14494,104.1464,104.14649,104.17118,104.17444,104.17529,104.17616,104.17828,104.17961,104.18051,104.18128,104.18321,104.1841,104.18596,104.18607,104.1877,104.18929,104.19076,104.19403,104.19649,104.19986,104.20128,104.20261,104.20326,104.20429,104.20477,104.2052 纬度: 30.92105,30.92148,30.92165,30.92158,30.92144,30.9216,30.92176,30.9221,30.92251,30.9235,30.92355,30.92389,30.92448,30.9247,30.92537,30.92523,30.92472,30.92429,30.92401,30.92315,30.92304,30.92332,30.92348,30.92439,30.92566,30.92698,30.92702,30.92628,30.9258,30.9253,30.92512,30.92544,30.9258,30.92715,30.928,30.92753,30.92617,30.92443,30.92284,30.92274,30.92319,30.92376,30.92398,30.92275,30.92161,30.9215,30.92158,30.92223,30.92391,30.92497,30.92638,30.92694,30.93853,30.93889,30.93835,30.93738,30.93658,30.936,30.93609,30.9354,30.93421,30.93372,30.93423,30.93441,30.93442,30.93435,30.93545,30.93635,30.93639,30.93455,30.93467,30.93535,30.93577,30.93599,30.93624,30.936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0 |
| 德环审批〔2022〕2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39.01 |
| 1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81441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熙集****公司 |
| ****0105MA7LT80X9M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5-04-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07Q5TBi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流水支渠整治1+462~13+358渠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包括渠道全长11.896km,其中明渠长11.826km,公路涵0.07km/1座(保留);渠系建筑物共计164座,其中堰坝13座(保留),公**3座(保留),机耕桥(拆除重建10座,保留4座),人行桥13座(**1座,拆除重建8座,保留4座),跨渠渡槽6座(拆除重建),灌溉沟制口(保留3座,**8座),节水25座(**11座,保留14座),梯步79座(**)。 | 实际建设情况:流水支渠整治1+462~13+358渠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包括渠道全长11.896km,其中明渠长11.826km,公路涵0.07km/1座(保留);渠系建筑物共计154座,其中堰坝13座(保留),公**3座(保留),机耕桥(拆除重建9座,保留5座),人行桥12座(拆除重建8座,保留4座),跨渠渡槽6座(拆除重建5座,保留1座),灌溉沟制口(保留3座),接水24座(**10座,保留14座),梯步79座(**)。 |
| 由于设计变动,工程内容有所变动,变动情况:拆除重建机耕桥、跨渠渡槽、接水各减少1座;**灌溉沟制口减少8座;**人行桥减少1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导流→拆除→清淤→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渠道表面处理→工程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导流→拆除→清淤→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渠道表面处理→工程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影响:临时堆土采取挡护和覆盖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表土剥离,并单独分层堆放保存;分段推进施工,设置临时沉淀池;每个施工工段结束后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复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面积以减少临时占地;禁止扰动施工范围外土地及自然植被。 2、废气:施工作业场地适时进行喷洒水降尘;落实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装卸物料须落实密闭或者喷淋措施,运输车辆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散;清淤过程中可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另本项目渠道清淤采取分段随挖随运的方式进行,强化清淤作业管理。 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租用当地民房解决,同时在施工区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处理站;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渠道围堰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 4、噪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规范使用施工现场围挡,充分发挥其隔声降噪作用。 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严禁建筑垃圾入河;剥离表土单独在渠道用地范围内堆放,进行围挡、遮盖,施工结束后用于迹地恢复、耕地复垦,全部回用;多余土石方清运至指定建渣场,严禁多余土石方入河;渠底清理出的杂草及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落石、建筑砌块等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影响:工程施工中,及时回填了开挖的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临时堆土采取了挡护和覆盖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项目分段进行施工,设置了临时沉淀池;表土及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处设置了排水沟;施工中对表土、耕作土剥离单独妥善保存;合理安排了工期,避免了在雨季进行挖、填方作业;每个施工工段结束后立即进行了迹地恢复、复垦。 2、废气:施工现场做了扬尘防护工作,工地文明施工,工程作业区的料堆、多余土石方、表土等均采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并喷水使其保持湿润状态;水泥和混凝土运输采用了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车上物料采用蓬布遮盖严实;清淤过程中喷洒了微生物除臭剂,采取分段随挖随运,强化了清淤作业管理。 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当地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场地设置了移动式生态公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处理站;在施工场地设置了隔油池,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已全部拆除,目前已恢复原状;渠道围堰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已全部拆除,目前已恢复原状。 4、噪声: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了维护和维修工作;采用了低噪声施工工具及施工方法。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避免了夜间施工,午休时间没有施工。 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剥离表土单独在渠道用地范围内进行围挡、遮盖,施工结束后用于迹地恢复、耕地复垦,全部回用;多余土石方清运至指定建渣场;渠底清理出的杂草及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落石、建筑砌块等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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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建设单位应规范使用施工现场围挡,充分发挥其隔声降噪作用。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了维护和维修工作;建设单位使用了施工现场围挡。 |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对沿线敏感点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 |
| 1 | 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严禁建筑垃圾入河;剥离表土单独在渠道用地范围内堆放,进行围挡、遮盖,施工结束后用于迹地恢复、耕地复垦,全部回用;多余土石方清运至指定建渣场,严禁多余土石方入河;渠底清理出的杂草及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落石、建筑砌块等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政府指定的建渣堆放场。工程除利用料后的余方量为5.44万m3(自然方)。根据调查,项目余方中的部分土方堆放于渠道背坡低洼地,多余的土石方****政府部门制定的地点堆放。渠底清理出的杂草及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落石、建****政府指定的建渣堆放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 1 | 临时堆土采取挡护和覆盖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表土剥离,并单独分层堆放保存;分段推进施工,设置临时沉淀池;每个施工工段结束后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复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面积以减少临时占地;禁止扰动施工范围外土地及自然植被。 | 工程施工中,及时回填了开挖的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临时堆土采取了挡护和覆盖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项目分段进行施工,设置了临时沉淀池;表土及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处设置了排水沟;施工中对表土、耕作土剥离单独妥善保存;合理安排了工期,避免了在雨季进行挖、填方作业;每个施工工段结束后立即进行了迹地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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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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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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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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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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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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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