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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34MA68DWJUXX | 建设单位法人:斯郎格松 |
| 斯郎格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州**县奔戈乡卡灰村 |
| ********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州**县奔戈乡卡灰村 |
| 经度:100.158952 纬度: 30.00420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14 |
| 理环发〔2021〕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334MA68DWJUXX001U |
| 2025-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2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3334MA68DWJUX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3334MA68DWJUXX | 验收监测单位:**地科****公司 |
| ****0112MA6CDCY259 | 竣工时间:2022-01-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8myGF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热拌沥青混合料拌合站1座,生产规模为31万t/a,80万大卡导热油炉1座,640m2砂石原料仓,沥青罐区,10t柴油罐1座,2m2润滑油库,300m2车辆停放装载区,184m2办公用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热拌沥青混合料拌合站1座,生产规模为31万t/a,80万大卡导热油炉1座,640m2砂石原料仓,沥青罐区,10t柴油罐1座,2m2润滑油库,300m2车辆停放装载区,184m2办公用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原材料主要为粗碎石、细碎石、机制砂、沥青、矿粉等。其中碎石和机制砂经运输车辆运至厂区后堆放在砂石料仓库,沥青和矿粉采用密闭的罐车运输到厂区,其中沥青由罐车卸料系统经导管注入项目沥青罐中,矿粉通过输灰管将罐车的出料口与筒仓的进料口连接,将罐车中的粉料输送到原料筒仓中储存。沥青混合料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送料入库、上料、计量输送、烘干、提升、筛分、拌合、储存或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原材料主要为粗碎石、细碎石、机制砂、沥青、矿粉等。其中碎石和机制砂经运输车辆运至厂区后堆放在砂石料仓库,沥青和矿粉采用密闭的罐车运输到厂区,其中沥青由罐车卸料系统经导管注入项目沥青罐中,矿粉通过输灰管将罐车的出料口与筒仓的进料口连接,将罐车中的粉料输送到原料筒仓中储存。沥青混合料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送料入库、上料、计量输送、烘干、提升、筛分、拌合、外运。 |
| (1)取消环评中设计修建成品仓用于存放成品沥青混合料,调整为将生产完成的成品沥青直接通过专用运输车辆及时运走。其原因,一是结合周边运输**及项目生产规模,直接运输的方式能够满足成品沥青的及时转运需求,避免了成品仓建设后可能出现的库存积压问题;二是直接运输可减少成品沥青在存储过程中的不必要环节,降低了因存储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风险,更有利于控制污染物排放;三是从成本及**利用角度考虑,直接运输的方式能在保证生产顺畅的前提下,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2)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及规模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2m3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厂区10m3隔油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业或草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2)废气:装卸料粉尘采取原料堆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搭建彩钢棚设置围挡,对堆场进行全密闭,安装喷雾设施的措施;堆场扬尘采取料场全密闭和洒水降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柴油罐呼吸废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利用;沥青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粉尘和主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为封闭式或在密闭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散落沥青混合料、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散落沥青混合料通过铲车收集,运至混合料仓外售;沉淀池沉渣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半年清掏一次,作为农肥**化利用;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含油棉纱抹布。项目按要求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2m3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厂区10m3隔油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将污水转运至农户田间粪池进行农业施肥,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2)废气:装卸料粉尘采取原料堆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搭建彩钢棚设置围挡,对堆场进行全密闭,安装喷雾设施的措施;堆场扬尘采取料场全密闭和洒水降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柴油罐呼吸废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利用;沥青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粉尘和主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为封闭式或在密闭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散落沥青混合料、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散落沥青混合料通过铲车收集,运至混合料仓外售;沉淀池沉渣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半年清掏一次,作为农肥**化利用;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含油棉纱抹布。项目按要求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许可证编号:川环危收第510131-007号)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调试排污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油罐区、危废暂存间、隔油沉淀池、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2mm环氧树脂;材料库房为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综合办公楼、停车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混凝土硬化。 2、项目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按要求开展项目环保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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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313 | 0 | 0 | 0 | 3313 | 3313 | / |
| 0 | 0.0516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 0 | 0.0563 | 0 | 0 | 0 | 0.056 | 0.056 | / |
| 0 | 0.1406 | 0 | 0 | 0 | 0.141 | 0.141 | / |
| 0 | 0.5258 | 0 | 0 | 0 | 0.526 | 0.526 | / |
| 1 | 地面清洗废水沉淀池 | / | 1个2m3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于厂区地面清洗,不外排。 | / | |
| 2 | 车辆轮胎清洗废水隔油沉淀池 | / | 1个10m3隔油沉淀,废水循环利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 / | |
| 3 | 生活污水化粪池 | / | 1个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农地及林草施肥,不外排。 | / | |
| 4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1个40m3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洒水降尘或植被浇灌,不外排。 | /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沥青储罐呼吸排放口、混凝土搅拌、成品仓及出料口产生的沥青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点位:沥青烟排气筒(DA001),监测因子: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VOCs),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3次/天。 | |
| 2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烘干废气和主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点位:烘干筒排气筒(DA002),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3次/天。 | |
| 3 | 导热油炉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1个导热油炉(带燃烧器),采用柴油作为能源,会产生轻质柴油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点位:导热油炉排气筒(DA003),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3次/天。 | |
| 4 | 一次油气回收系统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柴油卸油,油罐大呼吸废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利用,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2.5m处,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4次/天。 | |
| 5 | 设备自带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矿粉料筒、粉料仓自带布袋除尘设施,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2.5m处,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4次/天。 |
| 1 | 导热油锅炉隔声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导热油锅炉隔声间1个。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 2 | 空压机隔声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空压机隔声间1个。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 3 | 空压机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空压机配套消声器1个。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 4 | 输送机隔声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厂房隔声1个,基础减振6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 5 | 搅拌站隔声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厂房隔声1个,基础减振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5年5月27日-28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1 | 按环评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 | 油罐区、危废暂存间、隔油沉淀池、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2mm环氧树脂;材料库房为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综合办公楼、停车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混凝土硬化。 |
| 1 | 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垃圾转运站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散落沥青混合料、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散落沥青混合料通过铲车收集,运至混合料仓外售;沉淀池沉渣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半年清掏一次,作为农肥**化利用;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含油棉纱抹布。项目按要求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许可证编号:川环危收第510131-007号)处置。 |
| 1 | 项目服务期满后,按植被恢复方案恢复草原****草原局验收。 | 项目运营中,目前无需进行场地植被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执行。 |
| 1 | 柴油罐设置安全围堰,沥青罐区设置安全围堰。设置安装报警装置;围墙基脚硬化,进出口通道设置堰坡及进出车辆洗车槽。 | 柴油罐设置围堰φ4m×1.2m安全围堰,沥青罐区设置10m×16m×0.5m的安全围堰。安装报警装置;围墙基脚硬化,进出口通道设置堰坡及进出车辆洗车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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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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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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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服务期满后,按植被恢复方案恢复草原****草原局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营中,目前无需进行场地植被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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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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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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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