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12月08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12月08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质量标准 |
数量 |
暂定租赁期限 |
使用地点 |
备注 |
| 1 |
钢管 |
Φ48.3,壁厚3.6mm |
米 |
国标 |
4800 |
730天 |
**省**市缙** |
|
| 2 |
扣件 |
个 |
国标 |
1300 |
730天 |
**省**市缙**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报价为物资租赁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因工程施工分阶段进行施工,项目在需要物资进场作业时前一天通知,出租方不得以数量少等理由推脱物资进场,或以此为借口向承租方索要运费等。
4.租赁期限: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5.计量方式:按天计算租金,以进场验收单签单为准。
6.租赁费结算支付方式:
(1)固定价结算。按照进、出场记录时间、数量进行结算。
(2)付款周期。每月对账后开具发票入账,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次月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70%,租赁物资退场办理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租赁费的85%,余款15%在退场办理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9.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组织机构:****集团****公司****中心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8521
电子邮件:****@qq.com
2.承租人:****集团****公司旭山路至330
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缙**七里乡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51****5214
邮箱:****@qq.com
| 发布单位:****一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5-12-05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2-08 1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