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钢管扣件询价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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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12月08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12月08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质量标准

数量

暂定租赁期限

使用地点

备注

1

钢管

Φ48.3,壁厚3.6mm

国标

4800

730天

**省**市缙**


2

扣件


国标

1300

730天

**省**市缙**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报价为物资租赁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因工程施工分阶段进行施工,项目在需要物资进场作业时前一天通知,出租方不得以数量少等理由推脱物资进场,或以此为借口向承租方索要运费等。

4.租赁期限: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5.计量方式:按天计算租金,以进场验收单签单为准。

6.租赁费结算支付方式:

(1)固定价结算。按照进、出场记录时间、数量进行结算。

(2)付款周期。每月对账后开具发票入账,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次月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70%,租赁物资退场办理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租赁费的85%,余款15%在退场办理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9.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组织机构:****集团****公司****中心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8521

电子邮件:****@qq.com

2.承租人:****集团****公司旭山路至330

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缙**七里乡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51****5214

邮箱:****@qq.com


发布单位:****一局/**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5
投标截至时间:2025-12-08 11:00: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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