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25-2026年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重)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原询价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修改事项1:第三章 评审办法
修改前:
| 评分因素 |
分值 |
分项 |
分值 区间 |
评分细则 |
| 技术分 |
防灾防损服务计划 |
0-3 |
根据以下标准计算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1)所列防灾防损服务计划完整明确、措施周详,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得1.1—3.0分; (2)所列防灾防损服务计划较完善、有部分措施,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得0.1—1.0分; (3)未提供防灾防损服务计划,或提供计划的操作性差,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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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保优惠条件 |
0-4 |
综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询价文件规定外且未列入价格分项计分的具体承保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高赔偿限额、核保政策调整等有利于投保人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优惠条件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优惠力度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报价人已在报价函中提供的承保条件不属于本项所认可的承保优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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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赔优惠条件 |
0-4 |
综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询价文件规定外的具体理赔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提高预付赔款比例、提高经办机构的理赔权限等实质性内容),根据优惠条件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优惠力度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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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服务 |
0-3 |
报价人承诺提供询价文件规定外的增值服务的,根据增值服务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修改后:
| 评分因素 |
分值 |
分项 |
分值 区间 |
评分细则 |
| 技术分 |
承保优惠条件 |
0-5 |
综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询价文件规定外且未列入价格分项计分的具体承保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高赔偿限额、核保政策调整等有利于投保人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优惠条件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优惠力度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报价人已在报价函中提供的承保条件不属于本项所认可的承保优惠条件。 |
|
| 理赔优惠条件 |
0-5 |
综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询价文件规定外的具体理赔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提高预付赔款比例、提高经办机构的理赔权限等实质性内容),根据优惠条件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优惠力度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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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服务 |
0-4 |
报价人承诺提供询价文件规定外的增值服务的,根据增值服务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因素,每1条得0-1.0分,本项最高得4分。 |
修改事项2: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删除:第十一节 防灾防损服务计划
询价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