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2025(FW)-11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4日10时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分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分行
第四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分行
公示期: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8日
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ahinv.****.com)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经****中心G1栋905室,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77****8921。
三、联系方式
1.名称:****
地 址:**省**市政务文化新区**路288****广场C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0551-****6761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经****中心写字楼G1栋905室
联系人:韦工、刘工
电 话:177****8921、182****7987
邮 箱:****@qq.com
3.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办公室
电 话:0551-****6744
邮 箱:****@ahinv.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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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