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学校专职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6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1、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731481K | **县**路197号 | 71.56 | ****400元 |
2、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2025年****学校专职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 服务范围:服务区域为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庙头、颜集、潼阳、茆圩、**、贤官、华冲、龙庙、桑墟、青伊湖、韩山、吴集、西圩、高墟、官墩、扎下、湖东、万匹、赵集、第四实小,需保安人数为146人;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期满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同一单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 |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参照苏招协[2022]002 号文标准支付代理费。(注:采用数字人民币或转账等方式)。
金额:分包二80900元。
更正日期:2025-12-05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9270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学院路2号
联系人:赵希韶
联系电话:139****1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花园SA#-1-901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176****3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电话:176****3456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