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南联**总部风味酸奶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总部风味酸奶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负责酸奶、果粒牛奶饮品供应,本项目总预算为:1,719,835元(含税)。
|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产品的最小包装规格) |
送货/产品外包装要求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
合计(元) |
| 1 |
果粒牛奶饮品(各果味) |
盒 |
125ml/盒 |
1、预包装食品。 6、外包装完好、干净、无异物、无破损、无异味、生产日期清晰。 |
800000 |
1.2 |
960000 |
| 2 |
杯装酸奶(各果味) |
杯 |
100g/杯,口味包括但不限于草莓、黄桃等 |
生牛乳添加量≥80%,果酱添加量≥5%,每杯益生菌≥3种,每杯活性乳酸菌≥7种,来货温度:≤8℃ 酸奶包装盖子里面有吸管或外配全降解吸管,预包装食品。产品外包装干净,须具备完整的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厂家、产品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
380000 |
1.8 |
684000 |
| 3 |
桶装酸奶(原味) |
桶 |
1.2kg/桶 |
生牛乳添加量≥80%,来货温度≤8℃ |
4460 |
14.25 |
63555 |
| 4 |
桶装酸奶(原味) |
桶 |
450g/桶 |
生牛乳添加量≥80%,来货温度≤8℃ |
2000 |
6.14 |
12280 |
| 总计 |
1,719,835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送(发)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照数补齐,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迟延交货的责任。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详见本章1.5条询比内容 |
**新**国际机场****仓库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5个自然日交货。 (注:中选供应商负责卸货、拉货入库,并将不符合招标人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若为生产厂家,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①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②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授权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③在2023年12月1日及之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可不标注“含冷藏冷冻食品”;④若为进口产品,无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2.8.1 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①自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含乳制品或液体乳、饮料或蛋白饮料),②有清****协会、单位或机构出具的清真认证证明;
2.8.2 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①酸奶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含乳制品或液体乳),②牛奶饮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饮料或蛋白饮料),③酸奶生产厂家:有清****协会、单位或机构出具的清真认证证明,④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含冷藏冷冻食品”),⑤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授权链条需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需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
2.9 供应商须提供杯装酸奶(草莓味)、果粒牛奶饮品(草莓味)近一年内(2024年11月1日至响应****政府****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杯装酸奶(草莓味)需要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25)以及《 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果粒牛奶饮品(草莓味)需要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含乳饮料》(GB/T 21732-2008)(注意: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中样品的名称不作强制要求。)
2.10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查验截图。)标书代写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
地址:**省**市新**国际机场空**六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工,020-****3202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020-【****3071】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3071】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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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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