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曹墩遗址安防工程、禾丰造纸厂旧址安防工程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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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曹墩遗址安防工程、禾丰造纸厂旧址安防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10-0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龙德****公司

地址:**省**市**区曹娥街道**东路1100****科技城C-15栋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区湘溪路22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区会展路207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长江路179号E座11层

当事人:****

地址:**市**区湘溪路22号

五、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采购预算金额****300元,项目属性为货物类,核心产品为室内枪机。2025年10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计划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月17日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10月23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进行了质疑答复。10月23日本项目进行开标,10月24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000.54元。10月30日投诉人****机关提起投诉并提交投诉书。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产品参数存在专有名词和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指向性。投诉事项2:“车辆卡口、全景鹰眼、超高清解码器、46寸屏、32路NVR硬盘录像机、36盘位磁盘阵列、下一代防火墙”投标文件参数设置具有唯一指向性,招标文件中参数标★参数多达14个之多,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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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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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废标公告
关于嘉兴市曹墩遗址安防工程、禾丰造纸厂旧址安防工程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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