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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承建的枋洋镇科****示范区项目已全部竣工,2024年10月30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4日止(30天)。若****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96-****077。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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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