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宿舍水网、体育馆周边等维修 改造项目(EPC)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二中宿舍水网、体育馆周边等维修 改造项目(EPC)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QC2025GC5470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区工业**段 |
| 招标联系人 |
宋浩 |
联系方式 |
181****00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文采路800号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吴帅 |
联系方式 |
0558-****10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二中宿舍水网、体育馆周边等维修 改造项目(EPC)澄清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二中宿舍水网、体育馆周边等维修改造项目(EPC)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8:3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3页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4条款招标范围:原“****体育馆外立面与内部装饰和水电整体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修改为:“****体育馆外立面与内部装饰和水电整体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原“男1#宿舍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公共区域与卫生间盥洗室更新改造”修改为“男1#宿舍楼建筑面积约5250平方米公共区域与卫生间盥洗室更新改造”。 2、招标文件第20页9.3条原:“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 80%向中标人收取。”修改为:“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附录A: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中标人收取。” 3、招标文件中第49页第6.3条:原“**市****管理局****小组”修改为:“****财政局****小组”。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庄周路与文帝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181****006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文采路800号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8-****108 2025年12月5日标书代写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04日 |
||
|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