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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中心 | ||
| 正常公告 | ||
| 2025-12-05 00:00:00 | ||
| 采矿权招拍挂挂牌出让 | ||
| 11.50 | ||
| **位于**县**北东74°方位,直距约33km,行政区划属**县河儿口镇管辖。**西侧有S266省道通过,至怀**速约7km,至321国道约45km,至西江的直距约40km,至**县城的运输距离约50km。通过怀**速可与**各地相连,通过西江可通达珠江三角洲和外海,**交通较方便。中心点坐标:东经111°48′10″,北纬23°31′51″。 | ||
| 0.790000 |
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文件规定,现对**省**县河儿口镇大旺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成交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交易编号 | 矿山名称 | 矿山位置 | **面积(km2) | 开采矿种 | 开采 标高 | 出让年限 | **储量 | 竞得人 |
| **** | **省**县河儿口镇大旺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成交公示 | **省**县河儿口镇 | 0.79 | 水泥用石灰岩 | +236米~+5米 | 11.5年 | 水泥用石灰岩8347.82万吨。 | **** |
二、成交时间:2025年12月5日
三、成交地点:****交易中心
四、相关手续办理
(一)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向****提交《出让收益缴款方案》。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收益缴纳以审核通过的《出让收益缴款方案》为准。双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税务部门发出“缴款通知书”。竞得人收到缴款通知书30日内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足额缴纳出让收益(交易保证金等额转化为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未在约定时限内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应当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不退还已缴纳的出让收益等。
(二)采矿权登记申请时限:竞得人应按照挂牌公告“特别约定”的有关条款内容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五、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8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出让该采矿权成交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8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75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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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