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5-12-01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77 传真:0953-****777 通讯地址:**县**街96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危废暂存间更新项目(**堡输油站) | **县**堡输油站现有占地范围内 | **** | **回族自****研究院****公司 | 项目位于**县**堡输油站现有占地范围内,**堡输油站现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计最大贮存能力30吨。由于现状危险废物贮存库外不利于危险废物运输;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等原因,**1座撬装式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总投资31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 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运营期暂存的危废为清管油污泥和项目新增的活性炭,清管污油泥采用PE桶收集并设置托盘,有效减少废气的逸散,同时危废贮存库设置轴流风机,箱体气体导出口配备有活性炭过滤网,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项目软水装置废水、锅炉排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生产线石灰石破碎机口、原料棚喷淋降尘,禁止外排。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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