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管委会
名称: ****管委会关于清真预制食品生产项目 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效力状态:
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管委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018
通讯地址:****开发区富强大街007号
窗口邮政编码:(057450)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清真预制食品生产项目 | **** | ******公司 | ****开发区富强大街西侧、**西**侧 | (1)项目名称:清真预制食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00万,占总投资的2%。 (5)建设地点:本****经济开发区富强大街西侧、**西**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9'43.421",东经115°8′2.335″,项目东侧为富强大街,隔路为空地,南、西、北侧均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6)项目占地: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冀(2024)**不动产权第****717号,用途: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0000m2。 (7)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单、多层生产车间,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中心及相应配套设施,本项目人防不就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新上预制鲜食、预制烘焙食品生产线,主要生产面包、蛋糕、西点等烘焙食品和便当、寿司、饭团等鲜食产品。 预制烘焙食品生产工艺:原料(小麦粉等)→配比→面团(糊)调制→成型→熟制→冷却→装饰→成品→入库。预制鲜食生产工艺:原料(蔬菜、肉类、大米)→处理(清洗、切割、去皮)→食材加工(蒸煮、炖煮、烤灸等)→调味处理→包装和封存→冷冻或冷藏→入库。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量2万吨。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约4亿元,年纳税1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00个。 (8)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吨食品,主要包括面包(含吐司片)、蛋糕、饭团、寿司、**治等。 |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然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京粤食****处理站预处理,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进水水质要****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熟制车间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油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2中**炉窑标准要求及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本项目扒炉煎制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油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2中**炉窑标准要求及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本项目研发室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废气中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项目面粉投料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等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废包材集中收集后外售;残次蔬果、蔬果边角料、肉制品边角料、蒸煮废渣、蛋壳、面包残渣、蛋糕残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设备定期更换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直接委托厂家进行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存储;隔油池产生的废油、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培养基及检测后的废样品等经高温杀菌处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493t/a,NOx:2.322t/a,COD:1.337t/a、NH3-N:0.067t/a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选址符合要求。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项目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的结果表明,在确保污染物治理措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制度和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