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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70********2510604
二、合同名称:****会见管理设施升级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会见管理设施升级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蒙正路22****监狱
联系方式:0571-****172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街道溪沁街258号2幢4F
联系方式:0571-****44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本项目在原有亲情会见系统现有功能上进行升级改造,对相应会见配套设施进行更新,对现有会见流程进行优化,实现民警对整个会见过程安全有效管控。 ****中心按照“3厅2室1区+”标准建设,主要包括:会见服务厅、会见登记室、会见候见厅、会见安检区、会见厅、监听管控室。并根据各厅(室)功能划分为若干区域,做到功能设施完备、会见流程清晰、区域相对独立。具体内容包含:排队叫号智能终端、自助登记智能终端、会见登记智能终端、家属会见通知终端、侯见室功放广播、壁挂音箱、有线座式话筒、人脸识别终端闸机头等内容。
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参数、数量等与合同相符,与产品图纸一致,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原件、质量保证书原件、三包凭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配附件(如有)等 服务期限:乙方须按合同、投标文件、招项目按送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并完成初验及终验等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起始日期30天内完成供货,到货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安装。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年12月0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施海刚、金维瑜、包晓敏、邓勤高、刘宁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