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位置 | 建筑规模 | 许可类型 |
| 1 | ******公司 | 工业用地 | 天华路以西、科创路以南 | 44408.64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99.47平方米)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建设工程) |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992-****328。
******局
**—****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