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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浮法玻璃生产线冷修回收锡锭和锡粉(2号标的)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TR2025HB****373 |未关注|
挂牌价格以竞拍开始日上午10点半**有色网(https://www.****.cn/)发布的该标的市场价格按照评估纯度折算为最终成交价或竞价起始价
交易品类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2-18
交易机构: ****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谭经理 186****7271
| 标的名称 | 一批浮法玻璃生产线冷修回收锡锭和锡粉(2号标的) |
| 标的概况 |
34.058吨锡锭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项目信息 |
34.058吨锡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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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的资产均未做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等行为。资产交接时以现状为准进行交割。纳入评估范围的锡锭数量和纯度均以被评估单位申报数为准,本次评估单价参考**有色网(https://www.****.cn/)发布的评估基准日锡锭市场均价并结合评估对象纯度确定。资产处置时,若拟处置资产数量、纯度、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以竞拍开始日上午10点半**有色网(https://www.****.cn/)发布的该标的市场价格按照评估纯度折算为最终成交价或竞价起始价。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拆除或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4、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等,请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标的物拆卸、搬迁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及搬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搬迁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及时拆卸、搬迁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毁损,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报关费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6、受让方须在办理移交手续后15日内自行提取标的物,如迟延未提取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 委托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8757492 |
| 成立日期 | 1993-03-26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对应标的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5)25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公司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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